新闻中心

混凝土从天而降…防高空抛物写入民法典草案

2020-05-26 14:05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网讯 “哐当”一声巨响,一堆混凝土从天而降,砸在了地面停放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上。“幸亏砸中的是车,不是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昨天,越城区灵芝街道金群家园小区业主丁女士对记者说。

金群家园小区是新建高层小区,去年交付。丁女士家住在3幢一楼,该幢共有25楼,她最近开始装修房子。上周末,她去房间查看时,木工冯先生向她讲述了这次高空抛物事故,现场仍有水泥块和电动自行车碎片。

“22日下午,我在房间里干活,突然听到一声巨响,走出房门一看,发现停放在门口的电动自行车像被砂浆淋过一样,好多处被砸破,地面上还有不少水泥块。”冯先生说,凭他的经验判断,这应该是高空抛下了混凝土。

由于忙着回家,冯先生没有去寻找“元凶”。不过,丁女士十分重视,她先是向物业公司反映,后来还报了警。“冯先生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地方是一条通道,居民要经常从这里进出,如果不找到肇事者,类似事件没准还会发生。”丁女士说。

虽然附近有监控,但并没有拍到抛物过程。事后,丁女士上楼查看,发现楼上共有3户人家在装修新房,但大家都不承认曾抛下混凝土。“电动车损失并不大,我只希望肇事者坦诚一些,出来道个歉就行。更想借此提醒其他人,以后不能干这种危险的事。”冯先生说。

高空抛物(坠物)已成为一大社会痛点。5月22日,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防高空抛物写入民法典草案。针对此类事件中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行为发生。“草案通过后,将进一步从法律上守护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我市法律界有关人士说。

■新闻链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

草案中的规定与侵权责任法相比,第一,强调任何人都不能在高空抛物,这是最重要的。第二,增加了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很多高空抛物都是物业管理没有尽责造成的,特别是坠落物,比如墙上掉墙皮把人砸伤,这就是物业管理的问题。强调物业的责任,可以更好地减少高空抛物造成损害的后果。第三,强调公安机关的责任,很多高空抛物动用侦查手段是可以查清的。有些情况,比如一个人高空抛物砸伤他人,可能整栋楼的住户都跟着“背锅”,草案中相关规定实施后类似事件会减少很多。

作者:记者 王晓宏 编辑:王颖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