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17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夏声和同事来到嵊州市中医院,将近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交到医院负责人手里。
这是怎么回事呢?事件要从去年10月11日说起。当天晚上,一名头部血肉模糊的患者被120救护车紧急送到嵊州市中医院。当时该患者神智不清,病情危急,也没有亲人在场。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医院立即为他开通了绿色通道,并迅速开展手术治疗。据了解,患者陈大哥来自四川,一直在嵊州打工。经过医护人员的努力,手术很成功,陈大哥从死亡线上被拉了回来。此后,他一直在嵊州市中医院住院接受进一步恢复治疗。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但有个问题却一直困扰着医院。原来,陈大哥是被他人用刀刺伤才导致了这场灾祸,入院后只交纳了一部分住院费用,而治疗从未间断,因此治疗费用成了一笔“挂账”。
另一方面,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了这笔未结清的住院费用。随后,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嵊州市中医院,确认此事后,又联系了陈大哥本人和肇事者家属,发现双方确实都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这笔款项。
事件似乎陷入了僵局。“要对得起救死扶伤的医院和医生”,检察官决心要把这件事情办好。考虑到陈大哥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检察官随后为他申请了2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之后,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又与四川省、市两级检察院多次沟通协调,并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向陈大哥宣布司法救助决定。经过不懈努力,事情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检察官用这笔国家司法救助金帮陈大哥结清了近万元的住院费用,并将余下的钱交给了他。
作者:记者 俞其军 通讯员 王秀英 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