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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强有力的法治手段回应群众关切

2020-02-09 13:05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越城区张某等3人合伙出资联系厂家,以低价购买了一批“三无”口罩,在微信群及朋友圈以医用口罩的名义进行销售,涉案总金额50余万元。2月2日,越城公安机关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2月3日下午,越城区检察院便介入该案。上虞区庄某以禁用方式在禁猎区非法猎捕野猪一头并养在家中,这头野猪于1月30日死亡。1月31日,上虞区公安机关对此进行立案并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日,上虞区检察院便介入庄某涉嫌非法狩猎案……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斗中,我市政法系统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强有力的法治手段回应群众关切。

2月6日,市委政法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这为我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告》共有13条,条条都围绕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指出,对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谎报、瞒报接触史、就诊史或个人行程等重要信息,拒不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措施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疫情严重地区来绍人员谎报、瞒报接触史、就诊史或个人行程等重要信息,拒不接受监测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拒绝、阻碍或妨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实施车辆、人员核查登记及体温检测等防疫检疫、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通过强行冲撞等方式违反防疫检查站点、隔离区、警戒区秩序,伤害、威胁、侮辱人民警察、医疗救护、疫情防控等工作人员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通告》指出,对阻碍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疫情防治物资运输车等通行,以及封路断道行为、不主动、不如实报告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来绍信息,以及违反规定将疫情严重地区来绍人员招录用工、居留,严重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单位等违反相关规定开(复)工,单位、个人违规组织人员集聚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谋取暴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随意倾倒或者处置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还根据《通告》精神,针对疫情防控中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金泉告诉记者,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市政法各单位联合发出这一《通告》,就是要为全市依法防控疫情、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供法律依据,为防控疫情保驾护航。

作者:首席记者 周能兵 编辑: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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