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销售无标识产品……连日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相关防疫用品的价格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市场秩序。截至目前,全市已查处相关案件9起。
昨日,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9起案件具体情况。1月25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对越城区刘氏大药房涉嫌构成哄抬价格一案进行查处,经查,当事人将网络进价为0.105元/只的N003型口罩,以2元/只的价格销售,哄抬价格达进价的20倍。1月26日,新昌县市场监管局对新昌县津铭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无标识产品以及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一案进行查处。1月27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对诸暨市隆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晴大药房、新大众药房有限公司涉嫌哄抬口罩价格进行查处。1月28日,新昌县市场监管局对新昌县南明街道富琴水果店涉嫌销售无标识产品以及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新昌县御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昌县泰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分别进行查处。1月30日,柯桥区市场监管局对柯桥可的便利店有限公司、柯桥和煦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进行查处。
其中,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隆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晴大药房涉嫌哄抬口罩价格案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哄抬口罩价格十大典型案件,另有2起案件成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最近两天,市市场监管局由相关领导带队,组成检查小组,对越城区城南农贸市场、凌江农贸市场、快阁农贸市场、鉴湖大桥农贸市场等4家市场的粮油价格、肉价情况进行了暗访;对绍兴南门药店、健寿堂药店、快阁药店等3家药店的口罩销售情况进行暗访。检查结果总体情况良好,大米、猪肉零售价格较为平稳,未发现擅自涨价的情况。此外,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对防疫防护用品及农贸市场肉蛋菜价格进行专项检查,总体情况较好,未出现价格波动情况。
据悉,1月23日至1月30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633人次,检查药品和医疗用品等相关生产经营者户3305家,发出提醒告诫书2841份,受理价格投诉举报159起。接下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全力以赴,进一步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防疫用品相关价格违法行为。
作者:记者 阮越才 编辑:雷彦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