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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本强基激活力

——绍兴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综述

2019-12-06 08:18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事业单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大盘子中的重要一环,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8年年底以来,我市坚持想在前、做在前,将事业单位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统筹谋划、分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完成公益类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已于8月份完成,较省定目标提早了4个月时间,“绍兴经验”在全省推广。

“改革的目标是优化布局结构,调整职能配置,提高编制效能,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促进公益事业更加平衡高质量发展。”市委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分类推进

优化机构设置

事业单位是提供公益服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主要载体,也是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由于历史等原因,有的事业单位职能已经弱化,有的职能交叉,有的设置分散、规模过小,有的长期空编。

推进改革,首先就是清理规范。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绍兴市本级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办法》,明确除学校、医院外的所有事业单位都纳入清理规范范围。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开展工作,确保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有序推进。

清理“空壳”事业单位。对批准设立时间超过三年,却长期空编无人,不正常运作的原则上予以撤销,共减少事业单位5家,核减了一批闲置的编制。

优化整合职能相近和“小弱散”事业单位。对部门所属有多家事业单位的,将编制在4名及以下的或者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归并,优化调整减少事业单位53家。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的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政府统一征地办公室等3家事业单位因职能相近整合为1家,市应急管理局下属3家事业单位整合成1家。

规范事业单位名称。按照事业单位一律不再称“委、办、局”的要求,我市对53家事业单位名称进行了调整。如将绍兴市曹娥江大闸管理局更名为曹娥江大闸运行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改革有撤也有增,根本是为全市改革发展配资源、强保障。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需要及职能新增需要,新设了市基层社会治理信息指挥管理中心、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等5家事业单位。

统筹使用

提高编制效能

绍兴一直以来是编制资源小市,编制供需矛盾突出。如何管住、盘活、用好有限的编制资源,是一个关键问题。为此,今年以来,我市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统筹编制使用,做到严控总量、有增有减,把宝贵的编制资源用到刀刃上。

一方面,管住管好。对于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空编原则上予以收回,因工作任务不足、职能弱化需撤销或并入部门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同步核减了事业编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于原先用于民办公益教育、医疗机构的事业编制,全部予以收回。

我市还对事业单位总体职数配备情况进行评估测算,探索建立局级、科级两套领导职数配备标准,根据单位职责和编制数量进行重新核定。同时,在清理规范中,对一些核定2名正职领导的情况进行调整,事业单位原则上只设1名正职领导,共减少领导正职15名,核减领导职数200名。

另一方面,用好用活。按照“有保有压”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城市文化体系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予以保障,在编制配备上得到了适当增加。如绍兴博物馆、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均核增了编制。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编制使用效率,我市进一步创新求变,打破事业编制一经分配即为单位所有的旧模式,建立了编制周转使用制度,主要保障重点工作和特殊岗位需要,用以缓解部分事业单位短期性、结构性编制短缺问题,有效破解了编制总量控制与用编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明确事业编制周转使用期限为2年,到达使用期限或出现自然减员等情况后,按规定收回。

为切实把事业单位改革这篇“文章”做深做实,绍兴仍在积极行动。10月31日,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推进部署会一结束,我市第一时间召开事业单位改革专班会议和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座谈会,明确下一步改革工作重点,确保工作推进有章可循、有的放矢。

“下一步,我们将高标准制定事业单位‘三定’规定,高质量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市县两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市委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努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突出公益属性,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作者:记者 王旭东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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