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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0万!“瑞智华胜”完败

“史上最大规模数据窃取案”宣判

2019-10-29 08:36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本网讯 窃取30亿条公民信息、被称为“史上最大规模数据窃取案”,历经一年多时间的侦查、起诉、审理,10月28日上午终于等来了判决结果。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京瑞智华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3年6个月至2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从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看,这家曾经拥有超过7000万粉丝的新三板上市公司,窃取公民信息的手段多样,其中最厉害的一招就是自己研发爬虫程序,自动获取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   

越城警方在侦查这起数据窃取案时发现,“瑞智华胜”公司通过嫌犯黄某租用的IP地址,在2018年4月16至18日期间,就用公司自己研发的爬虫程序,窃取了越城区部分居民在某购物网站的订单信息共计22万余条次,为这些个人用户恶意添加好友13万余个次。据黄某供述,公司通过这样的推广业务每月至少可以获取100万元的利益。 

法院审理查明,“瑞智华胜”公司成立于2013年,后转型做互联网营销并登上新三板。该公司联合另外两家公司,通过与运营商签订服务、合作协议的方式获取运营商服务器的登录许可,后恶意部署计算机应用程序采集并保存运营商服务器中的用户登录cookie数据等信息。该公司研发的爬虫程序,也被广泛服务于公司研发的QQ、淘宝、微博、抖音等加粉程序,强制添加好友,强行推送广告。

据了解,这起数据窃取案破获后,我市又有几家大数据行业公司近期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公安机关查处。其中,越城区有几家软件开发公司受牵连,是因为公司开发的软件被第三方用来窃取公民信息。

“一些大数据公司表面上对外宣称‘利用公开数据分析’,但实际上,为了满足客户的精确需求,他们使用的是一种爬虫技术,直接非法获取网络用户的账号信息,通过控制账号获取上网地址、搜索记录等信息,而后交易买卖或者非法利用。”越城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张毅说,根据今年5月28日中央网信办发布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络运营者以经营为目的收集重要数据或个人敏感信息的,应向所在地的网信部门备案,并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人,也就意味着如果不经过备案,擅自开发收集个人信息网站、软件的,都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昨天公开宣判时,越城区两家信息科技公司的负责人也坐在了旁听席上。“数据收集和使用应当遵守现有法律法规和商业秩序,我们在挑选合作对象的时候,尤其要再三考量。”其中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姚先生说,他的一个合伙人也因同样的事情被抓了。大数据买卖暴利已让一些公司失去了职业操守。

面对频频发生的数据窃取案,企业和个人用户如何做好防范工作?昨天,记者采访了越城公安分局网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他表示,眼下企业在开发网站或App等软件时,都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他建议,企业在与第三方合作时,如有疑虑,不妨先跟公安机关对接。

作者:见习记者 周梦琪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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