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昨天下午,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杭州召开,39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2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受表彰。其中,我市汤春锋、方坚虹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新昌县科学技术局、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汤春锋是绍兴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近9年来办理重点环境违法案件100余起,主办大案要案15起,带头攻坚侦破的诸多案件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类似案件办理的参考范本。方坚虹是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他有效整合辖区内群防群治力量,吃透民情社意,注重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的化解。在“拔钉”工作中,先后完成32户长期滞留户签约拆除任务;在“五星3A”创建中,他深挖乡村个性特色,街道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新昌县科学技术局在推动地方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上成绩突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则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基层实践上有重大创新突破。
作者: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记者 徐晶锦 编辑:雷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