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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养母都去世了 15岁女孩遇到了难题

“获赠股权的分红,我该如何领取?”

2019-09-02 08:34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来自热线:近日,嵊州市民小王致电绍兴晚报热线88880000说,她的父亲生前曾是嵊州市医药药材总公司的职工和股东,每年可以领取一笔分红,可从2016年开始,她就再也没有拿到过这笔钱。

记者核实:小王今年15岁,是一个被抱养的孩子,曾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2010年养父去世,2016年养母又因癌症撒手人寰。此后,小王由邻居王阿姨照顾。由于中考考得不是太好,小王最终选择去绍兴护士学校读书,但生活费和学费都成了问题。眼看着开学了,她想到了一件事:父亲走后,曾给她留下一家企业的股权。

小王告诉记者,父亲当时是这家企业的职工,在十几年前公司股改的时候,父亲入股6000股,此后每年差不多可以拿1万元的分红。父亲去世后,股份由她和母亲继承,股权分红一直由母亲领取。母亲在病危时,立下公证赠与文书,把股权全部赠与小王。但2016年以后,小王便再也没有收到股权分红,前段时间小王也去过这家公司询问。“他们让我写借条,且必须要有担保人,可是邻居王阿姨是我的抚养人,再让她给我做担保人,我心里过意不去。”小王说。

本是领取股权收益,为何演变成写借条?带着种种疑问,记者陪同小王来到这家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以后,小王大约可获得2万元左右的股权分红,公司也想尽快把钱发到她的手上,只是她尚未成年,不具备领取资格。为此,公司咨询了法务部门,法务部门给出的建议是,只要小王有监护人,股权分红便可以交给她。遗憾的是,小王没有办理监护人手续。其次,公司可以先将钱借给小王,等小王满18周岁以后,再从股权分红中偿还借款,但这需要一个担保人。出于各种原因,也没有合适的人为她担保。

发稿前记者获悉,热心的邻居王阿姨已经为小王缴纳了学费,小王对此非常感激。同时公司方也正在联系工会、民政等部门,争取尽快地合法向小王支付分红。

作者:见习记者 张峰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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