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热线:昨天上午,嵊州市民章芳顺致电绍兴晚报热线88880000反映,他在嵊州市现代汽车销售修理有限公司买的车不到半年,就经常在半路熄火,去车行修了多次,还是没有解决故障。他想换车对方又不同意,这可把他急坏了。
记者核实:章芳顺的这辆车是一汽奔腾R9,去年12月8日买的。这辆车其实是该车行的试驾车,他购买时已开了2000多公里,价格比新车便宜1万多元。刚开始的几个月,章芳顺对车况还是很满意的,但是到了今年4月份,问题来了。
“在路上先后熄火5次。我把车开到车行维修,其中一次说是变速箱故障和发动机故障灯的问题,维修好了。另外两次没有查出问题。第四次熄火时,车行的维修人员说,故障暂时检测不出来,可以试试将电脑主板升级一下。但是,此后没过多久,我的车又一次在路上熄火了。”章芳顺拿着3张维修记录说。汽车在路上熄火后,有4次是他开到车行维修,一次是维修人员赶到现场维修。“在第五次熄火检查时,店方说汽车传感器出了问题。”
面对这辆总是半路抛锚的汽车,章芳顺认为,根据《汽车三包法》的规定,同一故障达到了5次是可以换车的,但他的这一要求被商家拒绝。
记者陪同章芳顺来到了嵊州市现代汽车销售修理有限公司,找到维修部丁经理。
“虽然熄火次数达到5次,但真正的维修次数是两次,而且不是同一个故障导致的熄火。”丁经理解释,章芳顺出具的3张维修记录的确存在,但维修记录只登记进厂维修的次数。没有检查出问题以及维修人员到现场检查,均不计入。所登记维修记录里,写明了是变速箱故障、发动机故障灯、发动机控制单元升级,属于不同故障的维修。
对于这样的解释,章芳顺并不满意。
试驾车是否同样享受汽车三包政策?浙江齐蓝诚律师事务所丁小兰律师表示,试驾车同样享受汽车三包政策。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五次,消费者可以换车。“消费者可以找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由他们介入调查。或者找有资质的汽车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相关证明,确认是属于同一问题导致的故障,再到法院起诉。”
作者: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见习记者 张峰 编辑:雷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