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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从厂区外河道取水 越城区一企业领到罚单

2019-07-27 11:34

来源:绍兴日报-绍兴网

本网讯 7月25日,越城区一家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收到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为非法从河道取水,该企业被处以罚款3万元和追缴水资源费的处罚。这也是越城区水利部门开出的第一张企业非法取水罚单。

今年4月下旬,越城区水利局接到群众举报:孙端镇一家生物制品公司存在非法取水行为。执法人员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从2006年开始,在厂区挖池通过取水泵向厂区外的河道取水,用于生产线冷却系统循环用水。起初,取水量较少,只安装了一台取水泵。2016年,企业生产规模扩大,又加装了3台取水泵,用二备二。执法人员按照水资源管理规定,当场责令企业拆除取水设施。

“现在我们知道了,不能随意从河道里取水。”该企业负责人说,公司将会根据要求办理取水许可相关事宜。   

“按照相关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方能取得取水权。”越城区水利局执法人员说,对于需要抽取河水或者浅层地表水的企业,必须到水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批。

据悉,今年以来越城区水利局加大监管力度,优化服务,开展了山塘水库安全生产大检查、河道防洪安全大体检、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接下来我们将补齐短板、加强监管,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守护‘五水共治’成果。”越城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说。

作者:记者 阮越才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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