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对象
1 | 第一类:具有城区户籍的,其中集体户籍、挂靠(指投靠非直系亲属)户籍按有关规定执行; |
2 | 第二类:父母或本人拥有城区产权房的(以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下同); |
3 | 第三类:除第一、二类对象外的其他毕业生,其中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按诸政办发〔2017〕28号(有关入学条件调整按诸政办发〔2019〕15号)文件执行。 |
考虑到办学历史等原因,暨阳初中仍招收属陶朱街道原城西片(具体指友谊社区、涌金社区、龙山社区〈庙坞、金村〉、城西新村〈陶朱、桑园陈、山下赵〉、西湖村〈潭俞、跨湖桥、木桥、翟山〉)户籍(集体户籍、挂靠户籍除外)且有就读意愿的小学毕业生;浣东初中仍招收浣东街道辖区内小学就读的除第一、二类对象外的其他毕业生;非城区小学毕业但入学对象父母或本人拥有城区产权房的在城区小学毕业生招录完成后视对应学区学额情况招录。

招生计划
学校 | 班级 | 人数 | 招生区域 |
浣纱 初中 | 20 | 900 | 南门社区、南苑社区(包括原横街社区部分和西施大街以南旧城改造核心区域)、原西施殿社区、上江东社区、浣纱居、金鸡坞居、五纹岭居、浣南居、马村、邱村、金三角村、宜东村、宜南村、郭叶柏村、城南新村、安家湖村、新光村、暨南村、城新村、三江新村,以及开化江以南与西暨阳街道区域。 |
浣江教育集团浣江初中 | 20 | 900 | 大桥社区(包括原横街社区部分和西施大街以北旧城改造核心区域)、艮塔社区、八一社区、浣北社区、暨二居、茅渚埠居、福门社区、下坊门居。 |
浣江教育集团浣东初中 | 14 | 630 | 浣东街道下属社区、居、村。 |
滨江 初中 | 14 | 630 | 江新社区、东兴社区、下江东社区、原祥安社区部分(环城南路以北、开化江以北与东区域)、原凤凰社区、杨树畈居、碑亭居、浣江居、城郊居、金鸡山后居、应山居、凤山居、鸬鹚湾居、同乐上村、同乐下村、东三村、诸东村。 |
暨阳 初中 | 16 | 720 | 望云社区、朱公湖社区、原江北社区、丫路头居、曲山居、新航居、詹家山居、梁家埠居、徐家居、郭家居、袁家村、江龙村、五浦头村、孙家村、赵家村、侣东村、赵石新村、双福村、浦阳新村。 |

招生办法
(一)预报名登记
今年新生招生仍实行网上预报名方式,入学对象监护人可以通过手机关注“诸暨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时间为6月12日上午9:00至20日24时)。预报名时入学对象监护人须仔细阅读有关招生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慎重选择公民办入学去向,若选择民办初中入学去向的,公办学校则不再录取。对预报名中提交的信息,若发现存在信息虚假、伪造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各类入学对象需填写和提供的具体信息要求:
1.第一类
(1)户籍信息;
(2)父母身份证信息。
2.第二类
(1)户籍信息(若户籍信息无法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女--><!--母--><!--女--><!--母-->
(2)父母身份证信息;
(3)房产权证信息(其中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在我市的居住证信息)。
3.第三类
(1)城区小学毕业的本市户籍对象
① 户籍信息;
② 父母身份证信息。
(2)城区小学毕业的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① 户籍信息(若户籍信息无法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女--><!--母--><!--女--><!--母-->
② 父母身份证信息;
③ 父母在我市的居住证信息;
④ 父母属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需提供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属父母一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历相关信息。
(二)组织录取
对预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并按以下程序组织录取:
1.第一类入学对象按划定学区招收入学。若该类对象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住、户一致”的优先招录。对无法入学的该类对象,由局统筹安排入学。若该类对象户籍与产权房不一致且选择产权房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的,则纳入第二类对象一并处理。
2.第二类入学对象在第一类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进行招收。若该类对象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额的,则按取得房产权证时间先后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对该类中无法入学的对象,纳入第三类对象一并处理。
3.第三类入学对象在第二类招收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进行招收(其中符合条件的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由局统一调配)。该类对象先填报志愿。届时将根据招生计划、有关政策规定及各校预录取情况,公布各校剩余学额数。该类对象可根据公布的信息,填报1所有剩余学额的城区初中的就读志愿,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名(时间为7月4日)。若填报数未超过学校剩余学额的,则全部录取;若超过学校剩余学额的,则由电脑派位确定。未填报志愿的,视作回原籍就读不予录取。
(三)公布录取结果
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招录结果。入学对象监护人可于7月9日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招录结果。7月10日,城区小学和浣东街道、陶朱街道辖区小学毕业的入学对象到原就读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其他对象统一到录取初中领取入学通知书。每位新生根据通知书要求到对应初中报到。

有关政策说明
(一)有关集体户籍、挂靠户籍问题:属2012年6月21日前登记的,按户籍所在学区入学;属2012年6月21日后登记的,统筹安排到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
(二)有关拆迁户子女入学问题。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拆迁期间,向学校提供拆迁的相关依据可按原户籍所在地或安置地就近入学;在拆迁定居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所规定的学区入学。
(三)“人才绿卡”持有者、现役军人、当年军转干部等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和体育定点学校特长生等,携带入学对象家庭户口簿、父母一方“人才绿卡”证或军官证等资料于6月16日(周日)、17日(周一)集中到暨阳小学进行现场报名,核准后按相关规定安排入学。
(四)非诸暨市城区小学毕业但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务工、符合在诸暨市就读条件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城区初中外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
(五)户籍、房产权证、社会保险缴纳等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6月30日。
(六)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
1.商铺、写字楼、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或酒店式公寓、小产权房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2.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3.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可作为入学依据。
4.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属于无房户但租住政府廉租房、直管公房的,可作为入学依据,在对应学区持有房产权证的入学对象招录后再予以招录(非城区小学毕业的该类对象监护人可携带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廉租房或直管公房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6日、17日集中到暨阳小学进行现场预报名)。

其他事项
(一)诸暨市教体局成立2019学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科。要求各校严肃招生纪律,切实加强校内外宣传,服从整体统筹调配,加强审核把关和核查,确保整个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二)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应严格按政策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如遇本《意见》未明事例,有同类参照的,原则上参照执行,无同类参照的,则集体议决。
(三)本《意见》仅适用于2019学年,并由市教体局负责解释及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予以适应性修正。咨询电话为:87012543(教体局普教科),监督电话为:87022285(教体局党建室〈督察审计室〉)。
招生工作日程表,各位家长收好咯!
编辑 诸佳英
作者:发稿专用 编辑:发稿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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