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浙江医药新昌制药厂联合新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鼓山公园,举行“平安出行,从“头”做起”活动。活动中,交警示范了手势操、头盔如何正确佩戴、反光条如何张贴等内容,提高广大员工的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该企业十分注重员工出行交通安全,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制订相关制度,要求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驾乘摩托车电瓶车时一律戴头盔,此次根据员工需求,购买两千余个安全头盔进行分放,充分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为提升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3月4日,新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向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免费发放1000个头盔,自觉摒弃不载安全头盔驾驶员电动自行车的交通陋习,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平安出行,从“头”做起。
编辑:蒋尼克
作者:蒋尼克 编辑:蒋尼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