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由浙江省扫黑办督办的陈某展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预计该案庭审将持续两天。
根据起诉书指控,2016年3月,被告人陈某展注册成立浙江感恩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陆续招募被告人曹某东、蔡某曼及潘某余等人担任公司审核部、话务部、财务部负责人,被告人虞某丹、陈某昊、杨某妹、陈某鑫等人为放款财务人员。2018年1月,公司内部成立催收部,实施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先通过网络推广、中介介绍、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等方式获取到“客户资源”,随后公司话务部、审核部成员以“无抵押,秒下款”为诱饵吸引他人借款,并以审核身份为由骗取他人手机通讯录、通话记录、支付宝收货地址等信息,为后续催收做准备;财务部则以“押金”“公司规矩”等理由要求被害人在“米房”“壹周金”等平台签订虚高电子“借贷”协议,将“借款”金额的首期“利息”扣除后发放给被害人。
之后,该犯罪团伙又通过短期内支付高额“利息”“展期”、提高“借款”额度、继续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款”协议等方式,不断恶意垒高“债务”。未还款人员,则会被催收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辱骂、威胁、恐吓、发送附有被害人头像的淫秽、侮辱短信或图片等方式,向被害人或其亲友施压,强行索要虚高“债务”。
据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陈某展为首的犯罪集团先后骗取6万余名受害人合计2.9亿余元,向4.3万名被害人索要资金共计1.46亿元,并购买包含征信信息、通信记录等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0余万条用于实施犯罪,造成众多被害人正常家庭、生活秩序受到影响,其中被害人梁某服毒自杀死亡、董某跳楼自杀致伤。
作者:记者 李颖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