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学区确认和招生政策与去年维持一致

2019-05-30 07:50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今年越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备受市民关注。昨天,越城区教体局《关于2019学年老城区六街道公办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本学年相关招生原则、招生范围、学区确认办法等内容与去年维持一致。户籍生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学区住房产权取得与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根据《实施意见》,今年越城区老城区公办普通中小学招生仍以“实行相对就近入学、免试免费入学、取消择校、公开公平”为原则。初中的招生范围及对象为:户籍在老城区六个街道(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和迪荡街道)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灵芝街道和东浦街道南部九村行政辖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小学的招生范围及对象为:户籍在老城区六个街道(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和迪荡街道)辖区内,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借读条件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也被列为公办普通中小学的招生对象。招生学区与2018学年保持不变。

和去年一样,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的户籍、本人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的产权住房或公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和代管房,下同)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学区的主要依据。根据相关要求,绍兴市第一初级中学(绍初教育集团龙山校区)、元培中学(本部)、建功中学继续实行“住、户一致”原则,且在新生调查摸底时实际居住。除实行“住、户一致”原则录取的学校外,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的户籍、父母的产权住房两者不一致的,按其父母的产权住房并实际居住确定学区。适龄儿童少年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为学区产权住房依据的(俗称“三代同堂”),必须同时符合“本人、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和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没有住房(产权住房或公房)(须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招生范围内无登记房产的证明)、学生出生时户籍即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从未变更、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地为学生出生至今的唯一居住地”这三个条件。有多处私有产权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确定学区;既有私有产权住房,又有公房的(含“三代同堂”),以私有产权住房确定学区。

作者:记者 胡安娜 编辑:陈文华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