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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宠物生意的她把小猫小狗养在车库里

2019-05-16 08:00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来自热线:近日,市民蔡女士致电绍兴晚报热线88880000反映,她家楼下的车库,有人圈养了多只猫狗,家里平时都不敢打开窗户,味道实在太难闻了。

记者核实:蔡女士住在越城区南池路上的南江枫林小区。她告诉记者,小区58幢一单元有人在车库里养了不少猫狗,她家就在车库上面的一楼。5月13日,记者找到位于她家阳台下的“问题”车库。当时车库大门紧闭,记者透过防盗门的缝隙,看到车库内摆放着一些宠物笼子和饲料,能听到有猫的叫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异味。

“从2010年开始,车库主人王某就在这里养猫狗,以前至少有三四条狗,居民一靠近车库,狗就会狂叫,夜里经常惊扰到周围住户。”蔡女士抱怨说,她家朝南的窗户都不敢打开。“夏天天气热,车库里飘出来的宠物异味,很刺鼻。”

记者了解到,不止是蔡女士,58幢的多位业主也曾反映过这个问题,但王某一直置之不理。“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都上门协商过好几次,王某始终未曾将宠物搬离,周围卫生环境一直没有得到改善。楼上楼下以前都住满人,现在有的业主甚至因此卖房离开了小区。”该幢2楼住户秦阿姨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天镜社区治保调解工作人员姜利敏。姜利敏说,车库主人王某在塔山文化广场做宠物生意,平时将小猫小狗养在车库。“经过多次调解,如今王某已将宠物狗迁走了,现在车库里还剩两只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此,记者又联系了天镜社区主任倪彩效与城南街道城管办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由于王某没有将宠物放出来,因此他们不能强制执法,只能劝导。

“大家都是邻居,遇到这样的事情,一般以沟通劝说为主。”倪彩效说,目前社区工作人员已在车库门前张贴告知书,劝导王某不要再养宠物,以免影响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南江枫林小区,见到了车库主人王某。她承诺说,当天会将车库内的宠物与饲养用具全部搬空,同时做好清理工作。

作者:记者 高建峰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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