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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有关精神

2019-03-23 08:04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昨天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马卫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在党的政治建设上走在前列。

会议强调,要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持续深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要求全面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推动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进一步提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切实增强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准确把握请示报告内容,严格规范程序,切实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要对党忠诚、襟怀坦白,严格按照规定报告相关事项,坚决禁止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干部工作理论、实践、制度创新的总结提升,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悉掌握规定要求,严把选人用人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等关口,不断提高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着力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为绍兴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作者:首席记者 张科勇 编辑:徐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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