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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软暴力”让医生“很受伤” 其他患者也会间接受影响

2019-03-10 09:25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当时处理结果出来时,大家还都在议论,医生被打,怎么惩罚这么轻,常医生这样好的医生被打,真是天理难容。好了,看到这个消息,大快人心,真给力!”柯桥区实验小学教师徐立虹在网上公开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最近两天,本报关于《“医闹者”被列入“全国黑名单”》的报道引发市民热议,医疗界人士讨论也非常热烈。

绍兴极端案例很少

“软暴力”却不少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增长,医疗服务量持续增长,医患关系成为一个沉重话题。”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俞宝法说。在绍兴的各大医院,像去年绍兴市中心医院儿科主治医师常冠斌被殴打致伤的事件少见,但医疗纠纷还是比较普遍,医生、护士在某种时候成了“弱势群体”。

医院本应是最安静的地方之一,而国内一些医院却成了最“喧闹”的场所之一,喊声、哭闹声、吵骂声此起彼伏,伤医辱医事件频频发生。“医闹”虽然人人痛恨,但却屡禁不止。

“前几年,医院每年都有好多起医生被打事件,都会报辖区派出所处理。”绍兴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刘初民说,近年来,随着医患之间信任感的增强,情况已有所好转,但医生被辱骂、吐唾沫等软暴力事件还是常有的事,这个其实也是很多医生在意的,这个问题也是值得引起重视的。

“‘医闹’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治缺位、惩罚不足。《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医院并未被列入公共场所名单,这给‘医闹’留下了‘空子’。”融孚(绍兴)律师事务所的杨红耀律师说,“医闹”“不闹白不闹,闹了不白闹”。如有的以亲人死亡等为借口,在医院软磨硬泡、死缠烂打,以此要挟医院赔钱。医院为了息事宁人,只好花钱了事,结果让“医闹”乘机得利,间接地助长了用闹事解决问题的情况。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重要场所,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医闹’扰乱医疗秩序,就是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绍兴鉴湖律师事务所的张兴刚律师说,在很多发达国家,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由警察承担,而我国,虽然据他了解目前一些大医院已由警力派驻,但主要安保工作仍由内部保安承担,这显然不利于打击“医闹”。

列入“国家黑名单”

“间接作用”或更明显

“很多医务人员在诊疗场所都有过被患者辱骂的经历,甚至被脸上泼水等侮辱医生的现象也很多,一般都是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刘初民告诉记者,其实,对医生使用“软暴力”,直接影响了医生的心态和情绪,间接影响了其他患者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的质量。实际上,侮辱医生也是对生命尊严的践踏。

去年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明确规定“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将被联合惩戒”。

“这次国家卫健委综合监督局公布的包括柯桥何某在内的首批7起《严重危害医疗秩序被联合惩戒》典型案例中的人员,被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尽管这只是一个‘软约束’,但对于遏制“医闹”蔓延具有积极意义。”俞宝法说,严重危害医疗秩序的人被列入失信行为人,无疑会起到震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有益于医患各方共建更加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医疗秩序。“除了震慑作用,间接带来的改善医患关系的作用有时候会更明显。”

“‘医闹’影响医患双方的信任感,将‘医闹’列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既是尊医重医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浙工大之江学院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董勇说,在一个文明社会,医生作为“生命的保护神”,理应受到特殊的尊重和礼遇。一个肆意侮辱或威胁医生的人,必须受到舆论的谴责,付出应有的代价。

作者:记者 边锦祥 编辑:周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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