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电瓶车、自行车是不允许上高速公路的,这应该是每个人应该具备的常识。行人、电瓶车、自行车出行在高速公路上,不仅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重要的是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但却有人为了躲避追打,跑到高速公路上避难。
3月6日12时40分许,高速交警民警王锦霞巡逻至G15W常台高速台州方向222公里时,发现一名行人在高速路上横穿高速公路,路面车流量很大,高速公路横穿有很大的事故隐患,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情况。
根据安徽籍沈某某自述:因为自己鞋子湿了,在庙里生火烤鞋,后被村民发现后追打,才一路逃到高速公路上避难,后来又不顾危险竟然横穿车流密集的高速公路。为了防止事故发生,民警发现后立即把当事人沈某某带离至就近章镇高速出口,并移交给当地派出所进行调查。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车流密集,车速较快,行人、电瓶车、自行车上高速公路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大家具备常识,以安全为重,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作者:通讯员 王锦霞 张杰 编辑: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