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章大伯、被执行人俞某的前妻陈女士,不约而同向嵊州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楼颖送来锦旗,原本对立的两方均表示,多亏了楼法官,才让这桩陈年旧案得到圆满了结。
2007年至2009年期间,章大伯及其儿子被俞某骗取27万元。2011年,俞某被嵊州市人民法院判了刑,并继续追赃19万元,返还给章大伯及其儿子。该案虽经法院强制执行及司法救助,但仍有12万余元未能执行到位。
2018年,已经87岁的章大伯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该案执行,要求处置俞某及其前妻陈女士的唯一住房,案件交由信访受理与恢复案件办理团队的队长楼颖负责。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唯一的住房,也可以强制执行。楼颖向章大伯承诺,会实地调查并尽快对涉案房产做相应处置。
然而,该套房产的强制执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虽然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为俞某和其前妻陈女士共同所有,实际上他们离婚时已将房产分割给陈女士及其儿子,而当时房屋里居住着陈女士一家祖孙三代。考虑到陈女士的实际情况,楼颖觉得,如果简单地拍卖住房,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矛盾,并非解决问题的上策。为此,楼颖想到了一个办法:只要陈女士愿意支付前夫俞某房屋共有部分的对价,并经所有申请执行人同意,就可以不拍卖该套房屋。
随后,楼颖一一梳理了被执行人所涉案件,联系上章大伯及其余10位申请执行人,不厌其烦地向大家解释法理、涉案房屋现状以及陈女士一家的实际困难等情况。最后,申请执行人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房屋评估价打7折的方式,确定俞某共有部分的房产价值。陈女士支付36.75万元的房屋对价,取得房屋所有权。这36.75万元中,章大伯可分得12万元,其余申请执行人按照比例分得相应款项。
方案的达成,也让一直担心居无定所的陈女士终于松了口气,她当即按约缴纳了款项。
作者:记者 陈正军 通讯员 周叶萍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