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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前买房可以确保入学”?

2019-01-29 08:01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前段时间,越城区府山西路上的一家房产中介门庭若市,进进出出的多是一些为孩子上学购买学区房的家长。

“为了孩子能进理想的学校,家长买房都舍得花钱。只要有合适的房源,一些家长不管房价是否合理,都咬牙买了。看得我都不敢相信!”这家中介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家长们之所以如此心急买房,与2018年12月底越城区教体局发布的《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9学年老城区七街道公办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有关。

“我们问了教育部门,2019年2月5日之前买房的,按照2018年招生办法来实行,孩子尽可能会安排在计划中的学校就读;2月5日以后买的,就得按新的招生办法实施了,如果目标学校满员了,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周边其他学校就读。”这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无独有偶,新建路上一家房产中介的销售人员也向前来咨询的购房者透露了类似信息:“2月5日前买进的,可以保证小班化入学;2月5日后买的,不一定能读老学区,要按照时间,谁先买谁先读。”中介工作人员说,这是越城区教体局规定的,暂时还未公布,但将要实施。

“这一消息是否属实?”“2月5日前买学区房孩子就能顺利入学吗?有没有必要赶在这之前买?”近日,不少心急的家长在本地论坛上就学区房的话题提出了诸多疑问。

对此,越城区教体局有关负责人澄清,此消息纯属造谣,望广大家长理性购房。

记者从越城区教体局了解到,从部门发布的现有文件看,2019年2月5日这个时间点唯一相关的就是《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9学年老城区七街道公办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表明,2019年2月5日后取得的家庭住房,同一住房三年内只能确认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之前取得的家庭住房确认就读参照《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城区七街道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学区房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教〔2016〕17号)文件执行。

“《意见(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强调的是学区房的周转时间,并不是所传的中小学招生排序录取政策的起始时间。任何机构或个人绝不能‘移花接木’,编造谣言。”越城区教体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家长,在购房前要向越城区教体局及时确认有关政策,切不可听信谣言。

作者:记者 胡安娜 编辑:金忞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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