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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420元/年

2018-11-06 08:58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网讯 今起,2019年绍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1310元,其中个人缴纳420元,各级财政补贴890元。请广大城乡居民于12月20日前缴纳!

据了解,今年缴费标准和方式较往年有所调整,参保人员须按规定参保缴费,2019年才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目前越城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已开始缴费,其他区、县(市)的市民可关注当地具体通知。

市民个人缴费可选择银行代扣、缴纳现金、在线缴费三种方式。其中,参保人在已签约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内存入足额医疗保险费用可由银行代扣代缴,或至户籍所在村(社区)缴纳现金。另外,参保人可下载“智慧人社通”APP进行在线缴费(上虞暂未开通)。今年越城区、柯桥区、诸暨市还新增了一种缴费方式,即支付宝扫码缴费。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从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1310元,财政补助从原来的700元提高到890元,个人每人每年缴纳420元,比2018年提高120元。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提高较快,筹资标准也有所提高。

作者:记者 高建峰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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