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四年诉讼破解老小区物管老问题

2018-10-25 09:07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状元新村全体业主《不动产权证书》。

“通过4年的维权,我们业主终于有了自己的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昨天,越城区城南街道长城社区状元新村小区居民施传样拿着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激动不已,该权证书上“权利人”一栏写着“状元新村全体业主”。据了解,这是越城区发出的首本小区全体业主不动产权证书。

一场持续4年的诉讼

据了解,状元新村小区于1999年前后建成,共有12幢房子,247户人家。以前,该小区物业服务一直由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管理。2011年1月,物业公司以亏本为由撤出。城南街道介入后,卫生问题由长城社区代管,其他物业服务项目停摆。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了4年。到了2015年,长城社区主任徐玉梅得知越城区启动老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移交事宜,发现状元新村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并未完全移交,她找到了施传样等7名热心业主,为全体业主主张权利。

然而,业主们发现,状元新村小区开发商绍兴县供销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注销,好在它的两大股东绍兴华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和绍兴县金丰投资有限公司还在。2015年3月,7名业主以全体业主的名义将这两大股东起诉至越城区人民法院,要求交付141.89平方米物业用房,如无法交付物业用房,按市场销售价格支付相应的物业用房的价款。

当年8月,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两被告支付全体业主124万余元。两被告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4月,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改判,判决两被告共支付全体业主41万余元。业主们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今年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两被告支付全体业主51万余元。

一本来之不易的权证

业主们说,法院判决两被告支付款项,但他们更需要一套物业管理用房,以便较好地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毕竟小区连像样的门卫室都没有。然而,在诉讼期间,他们发现小区门口一套76.61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早已卖给了其中一个股东的关联公司。

“经过多次调解后,这名股东最终愿意以47万元的价格,将这套物业管理用房出售给我们全体业主。”施传样说。

然而,房子在过户时,不动产权证书上的“权利人”到底怎么写,让不动产窗口工作人员左右为难。“从法律上讲,这套房子归小区全体业主,但目前我市一些新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均由开发商建造后统一办理,而这套房子是业主出现金购买的,以前没有遇到过。”越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人洪林说,经过国土、住建和税务等部门多番讨论后,才确定权利人为“全体业主”。

据了解,越城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权利人登记均为全体业主,但为了便于集中管理,越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并没有将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出去,均存放在他们的档案室,业主可查询。

这是越城区首本发放的全体业主不动产权证书。“全体业主拿到权证书后,在房产后续管理上会更加便利。”洪林说。

一次老大难问题的破冰

据了解,1997年起施行的《绍兴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时,必须分别按总建筑面积3%。和4%。的标准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和经营用房。1999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区开发建设中,应当按住宅区总建筑面积7%。的比例配套物业管理用房。

业内人士说,在这两个行政规章出台之前,一些老小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并没有配建物业管理用房,有些配建了也并未移交,而是私自出租、销售,产生的利益全体业主并没有享受到。

类似的情况,在不少老小区都存在。越城区稽山街道美东社区主任张眉说,他们管辖的美东新村和京华新村小区都是老小区,建造时间长,没有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服务目前仅有保洁一块,保安、保绿工作难以开展,但小区开发商早已倒闭,他们想追诉物业管理用房不太现实。

事实上,2015年我市启动老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移交追诉工作,但由于一些小区开发商倒闭,追诉无法执行。

越城区住建局有关人士说,老小区物业费低、收缴比例不高,物业公司不愿入驻,物业管理用房实现了其物业生存发展的造血功能。

越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人洪林表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不动产权证书由开发商统一办理,办理时小区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为防止开发商私自将物业管理用房出租,他们一直不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管理用房一旦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可以对不动产权证书进行复印,再凭复印件进行出租活动等。

状元新村小区的这本不动产权证书,最初他们也准备不发放。但考虑到当时房产还在租赁阶段,如果全体业主手中没有房产证,对他们收回及后续管理会产生一些麻烦,更重要的是,该小区有一批热心的业主。“发证之前,他们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明确不动产权证书由业主委员会保管,物业管理用房产生的利益,会让全体业主共享。”洪林说,如果后续还有类似老小区成功追诉物业管理用房,他们会继续发证。

状元新村小区业主施传样说,他们这套物业管理用房租期到今年12月4日结束,正式收回之后,他们会将其中一部分继续出租,一部分用作门卫室,供物业保安使用。维权得到的剩余款项,他们打算在小区里安装监控设施。

作者:记者 王晓宏 文/摄 编辑:陈文华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