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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为基共建美丽家园

2018-10-25 08:05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国庆长假后,《人民日报》发布了2018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和百强区榜单,诸暨、越城、柯桥、上虞上榜。此前,在2018第十七届全球国家(城市)竞争力分类优势排行榜中,绍兴荣登“2018中国十佳宜居城市排行榜”。

这些成绩单,归功于我市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深入践行。今年以来,我市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垃圾、治固废和控违拆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城市、国家公园,系统化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绿色理念深入人心,美丽家园风姿展现。

守护蓝天碧水

“诸葛仙山站:负氧离子浓度908个/cm3,PM2.5浓度34μg/m3,清新;嵊州温泉城站:负氧离子浓度864个/cm3,PM2.5浓度21μg/m3,清新……”这是10月24日8时,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站显示的实时数据。

保卫蓝天,我们一直在行动。今年,我市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和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绍兴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形成合力推进的治气格局。

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快建设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站点、开展主要产污设备牌证化管理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建筑泥浆和渣土运输智能监控……一系列更全面、更科学、更精准的举措,向污染宣战。

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9月,我市国控3站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4,同比改善5.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6.9%,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0μg/m3,同比下降2.4%。尤其是8月份,我市空气清新率达96.77%,跻身全国好空气前20强榜单。

“虽然空气质量同比明显改善,但守护‘绍兴蓝’任重道远。”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季度将重点开展深化环保执法大练兵专项行动,严厉惩处一批环保主体责任意识薄弱、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动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明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效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不仅仅是保卫蓝天。今年以来,我市还深入实施碧水、净土、清废等行动,抓实“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工作,全形态、全链条、全市域推进污染防治。

“水埠樟香”“溪行花海”“清风诗韵”……漫步剡溪边,恍若置身一个“青山行不尽,绿水去何长”的诗画境界。经过综合治理,剡溪重现昔日风采,并成为12条(个)2018年市级“美丽河湖”之一。

如“诗画剡溪”一样,更多的水环境在变好。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9月,7个国家“水十条”目标责任书考核断面Ⅰ~Ⅲ类水比例为100%,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当下,围绕“治水再发力,增色大禹鼎”目标,我市正在强化责任落实,加大保障力度,全面营造氛围,向夺取大禹鼎银鼎冲刺。

建设美丽乡村

绿色、山水、原生态,大自然赋予绍兴建设美丽乡村优渥的资源基础。

新昌县新林乡南面的山岗上,彭顶山村掩映在苍翠的古树群中,如新娘般娇美而又神秘。曾经落后的彭顶山村如今已凤凰涅槃:村里四星级的旅游公厕已经建成,颇具乡愁记忆的小景观环村而设,村级景观提升项目建设正在如火如荼推进中。村支书徐春雷告诉记者,今年底,这个投资约1200万元、以三个观景平台为支撑的基础建设项目,将为彭顶山旅游发展翻开全新的一页。

因美丽乡村建设华丽蜕变的,不止彭顶山村。沿104国道京福线一路驱车往东,驶入上虞区东关街道担山村区域。秋阳的熏染下,一条长河泛出七彩波光,两岸绿树、房舍倒映其间,美丽天成的乡村画卷映入眼帘。“担山村各处整洁美丽、花香扑鼻,就连村里的公厕都很干净。担山村民好福气!”上海游客祝先生点赞说。

一幅幅乡村盛景,不断印证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站在全面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节点上,今年,我市持续以“党建+”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始启动第二批“五星达标、3A争创”创建活动。与此同时,一个个美丽乡村示范乡镇(街道)、特色精品村、历史文化村落不断涌现,犹如“大景区”“大花园”中朵朵鲜花娇艳怒放。

把美丽乡村景色串点成线,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成为绍兴“建成更高水平美丽乡村”的一项新课题。2016年~2017年,总长564公里的24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完成,串联起全市一半以上的乡镇。市农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随着越城区富盛马拉松景观带、柯桥区水乡风貌、上虞区小越盖北线等新一批10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和富盛至平水、王坛至谷来、羽林街道至黄泽等10条景观带互连互通建设项目的推进完成,全市各区、县(市)之间将实现“无缝对接”。

一个个星星点点的美丽乡村、一条条风情万种的绿色生态大动脉,推动绍兴向全域景区化全面迈进。

健全绿色制度

体制机制创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突破口。今年以来,我市系统化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蓝天碧水绿地、为美丽乡村美丽城市提供保障。

在试点两年后,今年7月,我市率先在全国地市级城市制定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更好地将生态环境“谁污染、谁埋单”落到实处。

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替代修复项目——诸暨市次坞镇大步上峰公园(暂定名),目前正在抓紧建设中。该项目通过企业损害环境自愿赔偿的方式,以有限的资金做最大的公益。次坞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修建公园的同时还将安排一批生态警示牌,使公园既方便群众休闲,又起到生态警示教育作用。

谁污染,就要谁埋单;而谁保护,就要让谁受益。我市完善汤浦水库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专项资金管理从“工作费用”向“生态补偿”转变,累计补助9000多万元。诸暨市则分别与上游的浦江县、下游的萧山区签订了浦阳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协议,成为省内首个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区、县(市)。

诸多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方面的探索创新,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良好影响。

9月底,我市《河长制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和《湖长制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成为全国首个河湖长制地方标准。“为全国100万河长提供了宝贵的工作经验。”河海大学河长制研究与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鞠茂森说。

随着6月27日诸暨市五泄镇政府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了2017年度全镇生态环境状况,我市全面实现了市县乡三级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覆盖。上虞区章镇镇长王佳琦说:“我感受的不仅仅是压力,更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动力。今后,我们的环保工作要经得起人大监督,要对群众负责!”

创新永无止境。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生态环境状况报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环保“领跑”示范企业培育等创新工作,推动体制机制改革转型升级,使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频共振。

作者:钟兰花 胡安娜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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