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9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一处厂房外,绍兴中院、新昌法院和江苏常州中院、金坛法院集结,在江西宜春中院、袁州法院的协助下,开展跨省协同执行。最后,顺利从被执行人江西锦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取回标的3000多万元的设备。
现场,看到平板车将设备缓缓运出,执行干警绷着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一场历时3年的执行积案终于执行完毕。
租赁的设备一去不返
浙江日发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新昌有名的纺机企业。2013年7月,日发纺机与江西锦华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江西锦华在支付了租赁保证金后提取了14套转杯纺纱机,这些设备价值近2000万元。
之后,因江西锦华未按约支付设备租金,日发纺机诉至新昌法院。新昌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双方设备租赁合同,江西锦华返还14套转杯纺纱机等。
但江西锦华没有履行判决,2015年7月24日,日发纺机向新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无独有偶,位于常州的卓郎(常州)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也有相同经历,其所有的2套清钢梳棉机存放在江西锦华无法取回,诉至江苏常州金坛法院。金坛法院依法判决:卓郎公司从江西锦华取回2套清钢梳棉机(包括2条清花生产线、20台梳棉机),江西锦华予以协助。后卓郎公司向金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一波多折
受理后,新昌法院执行干警赶到江西宜春市,实地调查江西锦华的情况,结果发现该公司已经于2014年停产,除了位于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园的厂房、土地和机器设备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当时,江西锦华厂区暂由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派人看管,而日发纺机案涉14套纺纱机和2套梳棉机集中存放在锦华公司厂区一车间内。
执行干警还发现,江西锦华原是袁州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其停产歇业后牵扯出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加上执行标的系大型机器设备,搬运复杂,且是跨省异地执行,执行难度很大。
于是,本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一拖就是3年,不但租金没影,机器更是看得见却拿不回。
6家法院协同作战
执行陷入僵局,但两起案子的法律关系非常清晰。“日发纺机对案涉14套纺纱机、卓郎公司对案涉2套梳棉机享有的均是所有权,而非一般债权,即便江西锦华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案涉设备也不属破产资产,取回机器设备不存在法律障碍。”新昌法院执行干警表示。
为妥善执结本案,新昌法院执行干警先后6次赶赴宜春市袁州区,与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协调,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
同时,经浙江高院和江苏高院协商沟通,决定启动两省两级法院协同执行,将案件执行由新昌法院“单枪匹马”升级为绍兴两级法院和常州两级法院“协同作战”,同时请求宜春两级法院协助执行,6家法院一起把这个“僵案”给“啃下来”。
为保证强制执行过程的顺利实施,6家法院事前多次对执行方案进行协商完善,细分成安保处突组、拆机实施组、机器押运组、警戒机动组、宣传外联组及后勤保障组,逐一敲定实施细节,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做好了处置预案。江西袁州区委区政府、机电产业基地管委会和宜春两级法院对本次强制执行给予了大力支持。
10月16日,经过近13个小时不间断的拆卸和搬运,一直到晚上9点53分,才妥善将14套纺纱机和2套梳棉机全部取回。
这起案件也是新昌法院倾全院之力破解“执行难”的一个缩影。据介绍,今年1~9月,新昌法院新收民商事执行案件2860件、结案2594件,执行到位金额2.48亿元,结案率同比上升23.76%,组织开展7次专项行动,不定期开展夜间集中大执行,已公开曝光695人次,布控801人次,拘留161人次,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2人,判决1人。
作者:记者 俞颖颖 通讯员 求金霞 编辑:黄靖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