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龙头一拧开,水“哗哗”地流出来了,50多岁的郑大姐开心地笑了。郑大姐在上虞区章镇镇花坎村承包林场多年,居住处今年一度用不上水。近日,在上虞区公安分局章镇派出所民警和章镇法庭法官共同努力下,终于恢复了供水。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原来,郑大姐和丈夫多年前承包了100多亩山林,为方便劳作,郑大姐经常居住在林场简易住所内。可海拔数百米的高山上没有自来水,为此,他们在山顶找到了一处水源,建造了一口井,然后安装数百米水管,将水引到居住地。
今年年初,林场因安装天然气管道,有部分地下管道刚巧埋在郑大姐的承包山下。但施工结束后,郑大姐家的水断了。郑大姐将此事反映给施工方,对方派人修复了压坏的水管,但水管还是没出水。郑大姐再次找施工方时,对方以已修复为由,不予理睬。无奈之下,郑大姐向章镇派出所进行反映,派出所工作人员数次到山上查看,与施工方也进行了数次交涉,但自流水始终时断时有。
9月29日,郑大姐一纸诉状将施工方告上章镇法庭,要求对方将自流水恢复原状。
为尽快解决郑大姐家喝水的问题,章镇法庭和章镇派出所决定联合办案,共同督促施工方进行维修。双方专门请教了专业维修人员,专业人士分析认为,郑大姐家的自流水是靠落差产生水流,极有可能是垃圾进入了水管。为此,派出所民警和法官赴现场进行勘验,发现不通水的原因确系有一处水管内有气泡,因虹吸原理而断流。
9月30日,派出所派出一辆消防车上山给郑大姐送水,并请来维修人员对水管进行了增压作业,终于让自流水恢复了通畅。看到居住地恢复了供水,郑大姐立即到法庭撤销了诉状。
作者:记者 杜静静 通讯员 金冰 编辑:陈文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