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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要创“示范路”

2018-09-28 08:26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你好,这段人行道禁止停放非机动车,麻烦您停放到附近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内。”昨天上午,市民张先生在越城区迪荡皇冠假日酒店门口停放电瓶车时,被正在巡逻的综合行政执法志愿者劝阻。据了解,胜利路严管区域禁止非机动车停放,是越城区创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示范路”的具体内容之一。

为加强城市管理,建设“美丽绍兴”,市综合执法局出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示范路”创建方案,明确要求各县、市(区)申报一条不少于2000米的创建道路,创建内容涵盖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广告招牌、市政绿化、建筑立面、执法巡查六个方面。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示范路”创建工作是我市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创建活动于今年3月启动,目前已全面推进。年底前,将对正在创建的示范路进行实地考核评分,并进行媒体公示,无异议的将被命名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示范路”。

作者:记者 王晓宏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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