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热线:“小区物业太霸道了,5月份才收的门禁费(车辆识别系统),现在又要收停车费。更气人的是,还是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欲强制征收。”家住柯桥区福东花园的市民陈女士昨天打进本报热线88880000反映。
记者核实:陈女士所在的福东花园位于柯桥区鉴湖路上,是一个老小区,共有住房779套。自2014年小区整体改造后,小区共划定了350个地面停车位,但目前每天地上停车的需求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刚一开始,业主只要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就会发一张车辆出入证给业主。今年5月份,物业公司在小区门口设置了车辆识别系统,告知住户要交每车100元的感应器办理工本费(租房户是每辆车200元),并强调不交这笔钱就不让业主开车回家。同时,还要附带交齐全年的物业费。如今,小区突然又要收停车年费了。”在现场,业主沈先生对记者说。他对此十分不理解,小区内没有新划停车位,业主一般都随意停车,业主也没有固定车位。物业公司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参与停车管理,没有理由收费。
为福东花园提供物业服务的是绍兴市七彩缤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物业)。这里的工作人员金某告诉记者,物业公司确实在小区里张贴了这份告知书,小区住户需要交纳每年每辆180元的停车费(一户最多2辆车),小区租房户是每年360元/辆(最多2辆车)。同时规定,未进行登记的车辆属于临停车辆,如果在小区内停留的时间超过了2个小时,也要相应收费。
记者随后来到柯桥街道福东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居委会周主任告诉记者,告知书上涉及缴费的社区共有3个,分别是立新社区、福年社区、福东社区。考虑到3个小区都是由七彩物业提供物业服务,征得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物业公司向物价局报备后,提出了前文所述的全年停车费用方案。目前,小区即将举行业主大会,商议收取停车费的有关事宜。
同时,周主任表示,告知书仅仅起到告知的作用,而不是催缴书。业主有权利不缴费。
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物业公司不能私自收费,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并获得半数以上代表同意。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签订合同后,物业公司才可以收费。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不满,可以通过召开集体会议的方式,制定相关规范或标准,然后委托物业公司执行,甚至可以集体表决更换物业公司。
作者:记者 高建峰 编辑:陈文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