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违法停车被贴罚单,柯桥区钱清镇一女子心生不满,到镇综合执法中队大吵大闹,还踢门、打碎花盆等。结果罚单没有被撤销,自己也被处5日行政拘留。
昨日,记者了解了事情经过。8月6日上午9点,钱清镇综合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在该镇文化路巡查时,发现人行道上有一辆小轿车违法占道停车。按照正常违停抄告程序,执法队员对该车违停情况进行了多角度的拍照取证,并在该轿车驾驶室一侧车窗上张贴了《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
下午4点多,女子孙某拿着通知书来到钱清镇综合执法中队,声称违停的地点是在自己家门口,不应该被罚,要求执法队员撤销处罚。执法队员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对她进行耐心解释,并出示现场照片等证据,告知她这一罚单依法无法撤销。
孙某心生不满,开始在钱清镇综合执法中队的市容组办公室大声谩骂,无理取闹。现场执法队员们劝说无效,孙某自行下楼,一路敲砸踢打门、扶手等,并打碎大厅花盆,损坏执法中队大门。执法中队队员随即报警。最终,孙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在人行道停车,本就是影响市容和交通的违法行为,理应处罚。不满处罚而寻衅滋事,更是触犯法律,不能纵容姑息。”钱清镇综合执法中队市容组负责人说,被处罚者应当理性应对行政处罚结果,如不服处罚,可申请法律救济: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机构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对行政复议不服,还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机构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孙某违法停车,与“停车难”问题不无关系。记者了解到,钱清镇在引导居民有序停车的同时,还在积极拓展停车位数量。上半年,钱清镇在集镇道路、镇北路口共新增了近400个停车位;下半年,还将积极建造立体停车库等,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作者:陈松 潘洁晶 编辑:黄靖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