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乡绍兴,河网密布,河湖上穿行的船只数量不少,但也有一些沉船、“僵尸船”,既大煞风景,又影响通航安全。记者昨天获悉,为解决此类现象,近日,市水利局会同市治水办(河湖长办)联合启动了全市河湖船只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对象包括自备船、沉船、废弃船、船屋(用于堆放杂物、养殖、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等)。按照要求,属于自备船的,如船只仍需正常使用,需在清理船内杂物、养殖设施后,以村(社区)为单位选址集中停放、规范有序使用,如闲置、弃用的,进行集中清理。沉船、废弃船将进行集中清理,船屋将一律予以拆除。
整个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其中8月1日至8月15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河湖内各类船只进行地毯式排查,并督促相关当事人完成自纠工作。8月16日至9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将按照“每日有进展、每周有突破”的要求,全面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完成预定目标。对整治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按照“一事一档”“一案一档”要求,实行销号管理。9月16日至9月30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将通过组织“回头看”,对尚未整治到位的问题船只,集中力量进行攻坚。
目前,各级工作组已通过摸排发现问题船只100余艘,正依法依规逐步开展专项整治。市水政渔业执法局负责人表示,摸排调查是整治行动的前提也是关键,将采用河道沿岸人工巡查、进村入户走访调查、执法船只水上排查、无人机全方位勘察等多种方式,对全市河道问题船只进行地毯式摸排。
同时,将建立专项督查考核机制,把整治工作纳入各地“五水共治”(河湖长制)重点考核内容。“目标就是通过河湖船只整治专项行动,实现全市河湖内无沉船废船、无违法搭建船和保留船只有序停放,助力‘美丽河湖’建设,提升绍兴城市品位。”这位负责人表示。
作者:记者 周国勇 通讯员 俞宏 编辑:陈文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