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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元买来12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不到一年时间里牟利49万元

2018-07-24 08:35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网讯 随着网络支付越来越普及,一些不法之徒瞄准了背后的获利空间。嵊州有位男子花了298元购得12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做起网络不法业务,一时忙不过来,还把两个妹妹叫来帮忙。在不到一年时间里,陈某三兄妹非法牟利49万元。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和刘某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6年初,陈某开始在网上帮人做微信、QQ“代实名”业务,出售实名微信号,解封微信、微信余额等营利。所谓“代实名”,就是通过关联账号与真实身份信息,使申请的账号具有转账汇款和收付款功能。为了获取到更多的公民个人信息,2016年8月,陈某在相关QQ群内找到了售卖个人信息的刘某某,花费298元购得了一个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组合的信息文档,里面有至少12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包含了大量嵊州籍公民的信息。

随着业务量逐渐增大,陈某还叫来了自己的两个妹妹帮忙做业务,主要将这些账号卖给手下的“代理”和有需要的客户。按照所需服务和购买人员的不同,每个实名账号收取12元到50元不等的费用,解封微信“附加值”高一点,每个收取299元的费用。解封微信余额则通过抽成的方式,收取余额10%到30%的手续费,最低不少于200元。

截至2017年6月陈某及其两个妹妹被抓获,共获利49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买卖、非法收集、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将受法律制裁。广大群众也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非法利用,甚至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作者:记者 王晓宏 通讯员 盛风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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