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走步锻炼还能领钱,这样的好事人人都会动心。但好事会成真吗?日前,家住上虞的市民姚先生对此事较真了,他注册下载了“平安好医生”APP并坚持走了90天,不仅没得到广告上所谓的186元新人费,而且每天2000步以上奖励6元的钱也没收到。为此,他先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APP所在的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广告,之后又向上虞区人民法院起诉该公司违反合同,要求被告支付他应得的奖励。
今年1月28日,姚先生上网时在陌陌平台上看到了这只广告:平安好医生,走2000步每天领6元,新人注册即领186元。于是,姚先生根据广告上的步骤下载安装了“平安好医生”APP。注册后,姚先生为了赚每天的6元钱,一直坚持每天都走到2000步以上。但截至4月29日,过了90天,他始终没有收到186元的新人费及每天6元的奖励费。
“计步走路赚钱涉嫌虚假广告,目的是推销他们的保健品。”姚先生说,他每天都在APP上看到他们在推销保健品,但1分钱都没收到,受骗的人很多,他的家人也都注册了。为了讨个说法,考虑到陌陌平台在北京市朝阳区,姚先生向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写了举报信,反映“平安好医生”所在的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广告。几天后,相关部门来件答复称,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归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管理,他们已将举报材料转给对方。但此后40多天,姚先生再没有收到任何信息。
6月4日,姚先生以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将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上虞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726元人民币,即新人费186元加上90天每天6元的奖励共计540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平安健康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该公司在本合同项下交付标的属于“其它标的”,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合同履行地应为履行义务一方的该公司,即该公司主要业务的所在地为上海市徐汇区,故申请上虞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将该案移送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上虞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本案争议标的属于货币,且合同履行地应当认定为原告所在地,被告主张不成立,该院对该案有管辖权。7月2日,上虞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并承担本案受理费100元。
目前,本案的裁定书已寄往被告公司所在地,由于被告收到后有10天的上诉期,目前被告是否对裁定书作出上诉还没有确定。合同纠纷的判决还需要更长的时间,但姚先生说,他对打赢这个官司充满信心。
作者:记者 李志清 编辑:季建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