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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紧急,小伙子剪断4根光缆

2018-06-26 08:49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施工过程中,吊着3吨重桥梁模板的钢丝绳在半空中与光缆意外缠绕。一边是解不开的结,一边是有安全隐患的模板,紧急之下,施工方负责人王某没有多想,便剪断了光缆。这一剪,造成镜岭镇部分村庄的广播电视信号中断,惹出了大祸。

近日,新昌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公安机关与该案的受害单位代表、工地所在镇村代表、王某所在单位领导以及检察院3名执纪执法监督员,举行了一场听证会,决定是否对王某提起诉讼。结合听证会各方意见和具体案情,公诉机关最终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无心之失,致重大损失

2017年10月,新昌县镜岭镇某施工工地现场,工人胡某操作吊机吊起了用钢丝绳固定住的桥梁模板。在运输过程中因一时大意,钢丝绳与架设在空中的光缆缠绕。胡某立即向负责人王某报告情况。王某与胡某多次尝试解开缠绕在一起的绳子,却始终没成功。

约3吨重的桥梁模板在大风中晃动不止,随着天色渐暗,现场操作的危险系数不断攀升。惊慌失措的王某最终自作主张,取来了梯子、钢丝剪,将4根与钢丝绳缠绕的光缆一齐剪断。桥梁模板被安全放了下来,但王某的这一“剪”,致使镜岭镇部分村庄的广播电视信号中断,造成了另一起事故。

村民看不了电视,便纷纷询问新昌华数数字电视有线公司和中国电信新昌分公司。“华数”公司派出工作人员排查原因,发现信号故障是因人为剪断光缆引发,遂向公安机关报警。据了解,4根被剪断光缆的修复费用达4万余元。得知严重后果的王某,当天便向公安机关自首。

免受刑责,但教训深刻

犯罪嫌疑人王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另一方面,案发后王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王某是在履职过程中违法剪断光缆,犯罪情节轻微。此外,王某已主动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在取保候审期间也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我们还了解到,王某平时工作勤恳,应该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案件移交到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详细讯问王某,了解事件始末,认为该案的发生属事出有因,王某在情况紧急之下未按规定报批流程,私自剪断了光缆,主观恶意也较小。

在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汇报案件情况,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大家达成一致共识,都认为从法、理、情的角度出发,可以对王某作不起诉处理,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作者:见习记者 陈 琪 通讯员 徐程江 黄锦锦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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