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14日,新昌警方以通报会形式向“6·10”火灾受灾人员家人及多方亲属通报调查结果,其家人、亲属均表示认可。
6月10日凌晨,新昌县南明街道湖滨一路231号居民住宅房火灾(简称“6·10”火灾)发生后,大家对起火原因非常关注,这也是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的重点。火扑灭后,公安消防部门连夜组织多警种开展专门调查,在上级有关部门、公安部专家、公安部上海火灾物证鉴定中心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反复勘查、知情人走访、可疑人员排查、视频图像分析、技术数据处理、残留物鉴定等措施,综合各种证据认定:“6·10”火灾系电器线路故障引起,排除人为作案可能,不属于刑事案件。
作者:记者 潘晓林 通讯员 孙文涛 编辑:黄靖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