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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妙利用拆迁新政策

2018-06-16 09:51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网讯 被执行人成了拆迁户,房子不过户故意逃避执行,知道要被刑事处罚后,只好结清了155万元执行款。日前,诸暨市人民法院巧妙利用拆迁政策,一口气拿下8件执行“老难案”。

“这一次,真是靠法院机智断案,我们终于讨回了拖欠多年的钱。”张某拿到付款通知书时激动不已。不久前,法院将155万元执行款全额发给了8名申请执行人,至此,被执行人侯某所涉及的8件执行案得以全部了结。

事情要从2010年说起,侯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某等8人借款100多万元,但期满后,侯某却迟迟不归还借款,人也销声匿迹了。万般无奈下,张某等人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

立案后,承办法官吴效平对侯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人财两空”。经了解,侯某在案件被执行前,已数年未露面。该案涉案金额较大,涉及的人也较多,法院使用各种手段对其进行追捕,但依然一无所获。正当法官以为山穷水尽时,案子却意外出现了转机。

今年4月初,吴效平了解到,侯某是诸暨陶朱街道拆迁户,有安置房可以分配。得知这一消息后,吴效平第一时间来到拆迁部门,希望从中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经调查,侯某虽然签订了拆迁协议,可以享受安置房补偿,但他一直未交安置房补偿差价,也未在产权交换协议上签字,因此安置房产权仍没有转移到侯某名下,法院只能暂时查封、冻结该安置房以及相应的安置补偿费用,但不能对该安置房进行处理。

为解决难题,吴效平与拆迁部门进行了沟通,又得知最近有一项拆迁新政策:决定享受房屋安置却未办理相应产权调换手续的拆迁户,只要愿意放弃房屋安置,可由拆迁办回购其安置房,并支付相应的回购款。

“只要做通侯某的思想工作,让其放弃安置房,那就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拿到回购款,几个执行案件便可一次性了结”。正当吴效平准备寻找侯某时,他却主动联系了法院。

吴效平告知侯某,他作为被执行人,故意不去交纳安置房补偿差价,签订房屋交换协议,是逃避、拖延执行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再不主动处理,便是刑事犯罪。经过沟通,侯某最终同意对安置房进行现金回购。

“法院里涉及拆迁户的执行案件有不少,这样的解决方式,为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很好的经验。”诸暨市人民法院相关人员说。

作者:记者 何丹 通讯员 楼婷 编辑:丁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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