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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要求查阅公司财务账目遭拒打赢官司后,如何执行又成难题?

2018-06-02 11:24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网讯 作为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有权查阅公司内部财务账目等信息。但如果公司不让查,怎么办?新昌的曹某就通过。

有关法官说,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因其特殊性,在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中占比不大。但这类案件的执行,不是简单履行给付义务,还涉及公司内部商业秘密等,执行往往有难度。

2013年3月,曹某和贾某、蔡某等3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智能科技公司。之后,曹某和公司之间的矛盾扩大。去年8月,曹某委托律师发函,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查阅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的所有会计账簿(包括原始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股东章程、股东会决议,但公司一直未予答复。他于是到法院起诉,想讨个说法。

今年3月,曹某的主张得到了新昌县人民法院的支持。可该院执行干警在查阅案卷材料后发现,曹某和公司不但矛盾大,他需要查阅的会计账簿也种类繁多、内容专业,且账目的时间跨度较长。多次联系后,被执行人(也就是涉事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不愿意提供相应材料。这对执行干警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若不在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将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可对公司采取罚款、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干警明确告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必须履行相关义务。面对法律的威严,在随后的沟通中,贾某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经过10天时间整理,被执行人将一箱箱的会计账簿、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及财务会计报告提交到法院。从维护法院正常办公秩序和保护商业秘密方面考虑,执行干警提前准备了一间配有摄像监控的办公室作为查阅地点。因所需查阅的公司材料较多,申请执行人曹某某及其委托人经过10多天才查阅完毕,该起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作者:记者 汤桂平 通讯员 杨波 潘彬彬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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