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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进店抽烟未加制止 粥店老板将面临500-5000元处罚

2018-05-31 08:01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今天是“世界无烟日”。昨天,市卫计委、市爱卫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旅委等部门联合开展控烟执法检查,对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网吧酒吧、洗(足)浴场所及长途汽车候车室等明确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进行突击暗访。从现场执法情况看,大部分公共场所控烟情况良好,但也有个别场所“禁而不止”。

未劝阻吸烟行为

粥店老板面临处罚

昨天上午,其中一组检查人员来到市人民医院、客运中心附近。在乐苑新村对面的一家粥店门口,检查人员注意到,一名外卖小哥点上一支烟进了粥店,而粥店老板许某并未劝阻。整个过程被检查人员拍下取证。

按照我市去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全市范围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属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同时,经营者对吸烟者有履行劝阻的义务。许某的粥店内虽然张贴了禁烟标识,但餐桌上同时放置了烟灰缸等烟具,也没有对外卖员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许某说,之前有不少顾客在店里抽烟,他都会劝的。外卖员因为等餐时间久,可能觉得闷就抽上了,他没有留意。

检查人员一方面制止了外卖员吸烟,另一方面对粥店老板启动立案程序。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有关人士说,根据粥店老板的违法情节,他将面临500~5000元的处罚。

在一家单位办公室,王先生一进门就点了烟。检查人员上前劝阻时,他根本不当一回事,不是很配合。检查人员只好“先礼后兵”,当场开出了50元的罚单。目前王先生已经签字认罚,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

各大医院商场

“控烟”还不错

检查人员发现,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已成为绝大多数市民的自觉行为。但部分烟瘾重者还是无法做到,仍需要经营者大力配合、积极劝导。

昨天,另一组检查人员来到市妇保院、市中医院、塔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世茂广场等场所。各公共场所内都张贴了控烟制度和禁烟标识,还配有控烟劝导员。在这些场所内,也没有发现烟头。在一家医院门口,一名男子点上烟,兴冲冲往医院里跑去。几名劝导员刚要上前,男子看到了“无烟医院,禁止吸烟”标识,自觉把烟灭了扔进垃圾桶。

但在对一些网吧的检查中,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在迪荡一家网吧内,检查人员没发现有人抽烟,但座位上却有烟具。而在另一家网吧,检查人员进去时看到有人抽烟,当场拍照取证。目前,此案已经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在禁烟场所自控意识不强的烟民,或未能履行劝阻义务的经营者,还是有的。”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有关人士说,《绍兴市文明促进条例》实施半年多以来,我市加大了对公共场所控烟检查的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控烟场所124家,其中被责令整改的经营户26家,被处罚款的20家。

“下一步,除专项检查外,还将开展随机检查。”有关人士说。建议市民摒弃陋习,尽可能养成健康的习惯,尽量不抽烟、少抽烟。烟瘾实在重者,请到指定场所抽烟。

作者:记者 汤桂平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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