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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内控漏洞损失大 检察院发提醒函“打补丁”

2018-05-28 10:10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网讯 “这个提醒函真的太及时了,我们会一一对照,查漏补缺,建立更加完善的企业制度。”陈林(化名)是诸暨市店口镇一家汽车配件企业的董事长,近日,他收到了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为其量身定制的一份特殊的礼物——非公企业经营风险提醒函。

2011年,陈林招聘俞某为其司机,接触久了,陈林觉得俞某有营销才能,便让他转做销售员。由于陈林的信任与器重,俞某在事业上如鱼得水。2014年,俞某成为了公司北方片区的销售经理。然而2016年开始,他开始沉迷于赌博,还输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2017年,几乎身无分文的俞某,打起了公司货款的主意,他利用公司内部制度的漏洞,以搞促销、处理库存等为由,吸引客户,等客户下单并支付预付款时,他就提供自己的私人账户给客户。俞某的行为一直持续到2017年年底公司对账才被发现。此时,俞某已经亏空公司资金高达900多万元,给这家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该案被移送至诸暨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俞某的犯罪手段并不复杂,行为也不隐蔽,而且持续时间长、侵占次数多,但一直没被发现,该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才会让俞某有了“钻空子”的机会。

经过多次询问犯罪嫌疑人,并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深入沟通,检察官认为该公司在财务管理及企业内控方面不够完善。“我们办案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账户变更缺乏严格的审批程序及规范的文本,对于唯一的特定区域负责人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约,且对账周期长,无法及时发现财务问题。这些漏洞极大影响了公司的健康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承办检察官制作了“非公企业运营风险提醒函”,向该企业提出了建议,同时以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俞某。

诸暨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向涉案非公企业送达经营风险提醒函是该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探索出的一项新举措,可以有针对性地直指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弊病,打好补丁,预防犯罪风险。

作者:李颖 何若愚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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