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考核是一根指挥棒,可以有效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日前,我市出台了《绍兴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城市管理考核将由大市区向全市域推进,实现考核全覆盖。
2016年,市政府印发了绍兴市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考核范围集中在3个建成区、2个市直开发区和23个市级职能部门,并分别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在晚报上也多次公示。新的考核办法将对我市6个区、县(市)和2个市直开发区统一考核排名,市轨道交通集团也被纳入市级职能部门考核范围。
与之前的考核办法相比,考核内容也有了新的变化。原考核办法对各区、开发区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保障、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环卫设施管理、河道管理、市政设施养护与管理、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城市环境保护管理、智慧城管平台运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督查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十二个方面;新考核办法将这些内容进行整合,分成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智慧城管平台等五大方面,每年都要细化具体考核标准,同时保留重点工作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两个单项考核。
考核方式也将从一月一考调整为一季一考。计分方法将从百分制调整为千分制,其中日常考核730分,重点工作270分。奖惩措施方面,原考核办法规定奖金有差距但人人有奖,新考核办法规定奖金仍有差距但末两位不奖。
作者:记者 胡诚浩 编辑:陈文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