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违法建筑是否全部处置到位?拆后地块是否重新变得脏乱差?记者昨天从市“三改一拆”办获悉,为实现“存量违建应拆尽拆、新增违建全面禁止”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市“无违建”创建工作,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违建示范村”“无违建示范小区”推选活动,全年将分别推选“无违建示范村”“无违建示范小区”各100个。
据了解,“无违建示范村”将在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已创建成“无违建村”的行政村中推选,“无违建示范小区”将在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已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住宅小区中推选。
记者了解到,创建成功“无违建示范村”需要符合9条标准,包括新增违法建筑全部处置到位,当年度新增违建零发生;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确权发证率达95%以上;村庄建筑分类处置清册和五色标识图的准确率达100%;农村生活附属用房和生产性用房100%处置到位;没有发生拆后地块重新变成脏乱差的现象等。
“无违建示范小区”也要满足5条标准,包括住宅小区违建查询系统或违建清单的准确率达100%并严格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绍兴市区阳光房和雨棚必拆类型导则》开展整治并限期处置到位;社区和物业管理作用发挥正常,发现违建苗头及时向执法部门报告等。
按照程序,“无违建示范村”“无违建示范小区”的推选将按镇级推荐、县级审核、市级评定的方式进行,对申报的村、小区将开展实地考评,并结合媒体公示、群众反映情况,最终确定“无违建示范村”“无违建示范小区”名单。
作者:记者 汤 帆 编辑:陈文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