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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选举遭业主质疑

2018-05-12 07:43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来自热线:“从11名候选人里选举11名业委会委员,看上去就像走过场,还有投票的必要吗?”近日,越城区枫林华庭小区的一份业委会选举公告在小区业主中引起争议。一些业主认为,小区业委会选举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差额选举。

记者核实:昨天下午,记者在枫林华庭小区看到,宣传窗上张贴着一份有关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称,经筹备组讨论决定,枫林华庭小区业主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委员选举实行等额选举的方式(从11人中选定11人)。该公告还写明,业主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与筹备组联系反映。

“列出11名候选人,要求从中选出委员11人,这种选举方式还是头一次听说,这不是糊弄人嘛。”该小区一业主认为这种选举方式不正规,看上去是居民投票,其实人选都内定了,不管怎么选都不会有人落选。记者了解到,有业主对筹备组定的选举方式提出异议,认为如果能多几个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业主投票就有选择的余地,选举的公正性也会让业主信服。

对于业主提出的质疑,记者向负责此次选举的越城区鉴湖街道春风社区作了了解。社区负责人郑女士说,枫林华庭小区业委会选举过程符合相关法规,不存在任何猫腻。“选择等额选举的方式是由小区的特殊性决定的,主要考虑到报名人数比较少,这11名候选人是最终核定的人数,之前已通过预选剔除了部分报名人选。”她说,这些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已在小区公示,业主如果觉得有候选人不合适,可随时打电话向筹备组反映。

“通过等额选举方式产生业委会委员是可以的。”绍兴市房管处一位工作人员说。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的俞律师表示,之前小区业委会选举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这种等额选举的方式比较少见。“相关法律法规对选举方式没有明确规定,为了给业主更多选择,还是建议选择差额选举。”他说。

作者:记者 陈乙炳 编辑:赵菲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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