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荣怀学校高三学生小何,在假期里接受同学好意相邀参加聚会,不料却因为醉酒后呕吐物堵塞气管,没及时发现,窒息而亡。这场悲剧让人唏嘘不已。
同学聚会发生意外
小何是温州人,在诸暨求学。去年12月28日,学校假期到来,小何原本应该回家与父母团聚。但是,为缓解学习压力,小何的同学小孟决定在家中办一场聚会,邀小何留在诸暨,到自己家中聚餐。放假当天,小何接受小孟的邀请,住到了位于诸暨应店街镇的小孟家里。
1月1日中午,小孟又邀请了10来名同学,在家中喝酒聚餐。当时他们买了不少啤酒,还开了一瓶白酒。据事后小孟父母描述,那天他们夫妻俩正好不在家,小孟和同学自己买菜买酒进行聚餐。这次聚餐,大家一直喝到当天下午1点多,而悲剧也在那时发生了。
平时很少喝酒的小何也喝了不少,下午2点左右,几个同学把醉酒的小何扶到床上睡觉。到了当天晚上10点多,小何还没有醒过来,小孟叫了小何好几次,小何都没有反应。小孟用手摸了摸小何,却发现他已手脚冰凉。几个同学这才意识到闯了祸,匆忙把小何送去附近的卫生院就诊。此时,小何已经没有了心跳呼吸。
在随后的一个半小时里,医生不断对小何进行心肺复苏,可是小何的身体状况依旧没有任何好转,最终宣布死亡。经初步判断,小何是因为饮酒导致呕吐,呕吐物堵塞住气管,导致窒息而死亡。
悲剧发生引发纠纷
小何是即将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品学兼优、乖巧懂事。小何去世之后,其家庭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何家人希望,能够早日处理好这件事情。记者了解到,双方家长对小何的死因没有异议,小孟的家长也愿意做出赔偿,但是对于具体的赔偿数目,双方存在差距。
事件中的责任问题,记者向律师进行了咨询。律师认为,小孟和小何都已满18周岁,两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对个人行为负责。针对这次意外死亡事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死者小何有一定责任,因为他作为成年人,具有一定的行为控制和预见能力;另外,活动组织者也要承担责任;此外,还应该分析是否有人不停地对小何劝酒,来决定责任划分。
记者了解到,这次意外事件双方的协商最终没能达成一致,小何的家人已准备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醉酒后如何处理?
此次悲剧的造成,归根到底与酒有关,小何与小孟等人未对酒量有所估计,在不适量饮酒且没有正确处理酒后呕吐的情形下,才造成了小何发生意外。
“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适量饮酒,这个适量从亚洲人体质来说,一般男性每天酒精摄入量应当小于40克,女性应小于20克,这是人体饮酒的‘基本安全量’。这个安全量可以用公式计算,即:酒精摄入量=饮酒量×酒的度数×0.8。”诸暨市人民医院消化内科主任陈飞对记者表示,过量饮酒会导致急性中毒、恶性呕吐,中枢神经系统受影响,甚至昏迷,肝功能、心血管功能受损。
在这起事件中,醉酒后呕吐物堵塞气管很可能是“真凶”。陈飞医生建议,如遇到醉酒情况,一定要有人陪护,不可仰头就睡,应使醉酒者保持头向侧边转。情况严重时,应及时就医。
作者:见习记者 翁佳美 编辑:黄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