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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防火提示(村民篇)
绍兴网 2016年02月10日 20:48:23 手机看新闻

为实现春节期间家家防火、户户平安,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敬告广大村民:

一、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本村消防安全。

二、解决好柴堆、草堆、粪堆等“三堆问题”,在指定地点堆放,严禁堆在屋内和房前屋后。

三、严禁在村中交通要道及消防通道上堆放物品、杂物,停放车辆,影响消防通道畅通。

四、家中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老化的电源线路应及时更换。

五、出门或睡觉前要关好电源、气源、火源,按操作规程使用电气设备,家中的取暖器、电热毯等电气设备出门要断电并定期检查维护。

六、不在易燃可燃物附近停放电瓶车、摩托车,在电瓶车充电期间需留人看护。

七、不乱扔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八、不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家中不存放易引发火灾的物品。

九、教育小孩不玩火,春节期间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十、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点香烧蜡要有专人看守,要做到人走香灭。

十一、不随意倾倒没有熄灭的炭灰、草灰等,烟囱周围不堆放易燃物品。

十二、关注村内留守儿童及孤寡老人,定期进行走访。

十三、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消防安全活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四、如发现消防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当地消防组织或公安消防部门举报。全市24小时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96119。

十五、自觉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并主动整改火灾隐患。

十六、如发现火灾,及时向村委会以及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火警电话:119。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绍消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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