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岭水库是浙江省“十四五”期间单体投资最大水利工程,总投资122.6亿元,总库容达3.13亿立方米,工程当前正在全速推进中。据悉,绍兴镜岭水库第二批移民安置签约工作6月10日启动,涉及镜岭镇5个行政村、16个自然村,共计2800余户居民,同时将征收处置土地2.6万亩。
8月27日,绍兴新昌县镜岭水库东坪发布安置区块房屋搬迁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涉及村为溪西村和黄婆滩村,涉及户数124户,面积约2.6万平方米,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中共绍 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 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昌县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办发[2020]1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 新昌县镜岭水库东坪安置区块房屋搬迁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新昌县镜岭水库东坪安置区块房屋搬迁社会风险评估
2. 评估主体
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3. 项目概要
新昌县镜岭水库东坪安置区块房屋搬迁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等实施搬迁,该项目涉及村为溪西村和黄婆滩村,涉及户数约124户,面积约2.6万平方米。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本次房屋搬迁是否知晓;(2)本次房屋搬迁您更倾 向的补偿方式;(3)对本项目的搬迁是否支持;(4)对本房屋搬迁项目实施,您最关注的 问题;(5)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于2025年9月5日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可向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主体反馈,由评估机构统一收集意见和建议。
评估机构:浙江康恒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5-86254222
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
(内容来源: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