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新昌县公安局发布公告:
近日,新昌县公安局破获“董某某集资诈骗案”,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三)》 的相关规定,请与案件相关被害人在2025年2月20日前到新昌县公安局进行报案、主张权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受害人不愿报案或不配合报案的,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办案单位联系人:潘警官
联系电话:17305756083
联系地址: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坤豪路1号
(内容来源:新昌公安)
作者: 编辑:傅一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