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新昌男子陈某某在纺织公司做了10年发货员,眼看已过不惑之年,可工资和职位都没有提升,这让他心里有些不平衡,决定不干了。
陈某某离职前心有不甘,决定“薅”走公司羊毛产品。最终,他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
他是怎么瞒天过海的?原来,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伪造了产品采购单交给仓库管理员,管理员只当与往常一样,填写了发货单。陈某某就这样将公司库存的羊毛产品偷偷提了出来并安排给公司合作的物流公司发货。可这次收货人并不是公司的客户,而是他此前在网上联系的一个收购毛纱的老板。就这样,一车车货品从公司仓库被运往了广东,卖掉的钱却悄悄进了陈某某自己的口袋。短短4个月,陈某某“薅”走了公司数千公斤“羊毛”,并将70余万元货款占为己有,随后离职。
就在陈某某离职的第二天,公司业务员发现公司库存的产品数量不对,清查后才知是陈某某干的,遂将陈某某叫回对质。陈某某承认私自售卖公司产品并将货款占为己有的事实,承诺会将货款退回。然而,时间一晃过去4年,当初的“退赃”承诺一直没有兑现,公司无奈报警。
2024年3月,新昌县公安局以陈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新昌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其间,陈某某退赔公司所有损失。4月,陈某某被依法提起公诉。5月,新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潘秀玮 编辑:杨寒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