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4年02号)
为改善空气质量、缓解高温旱情、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增加水库蓄水,经绍兴新昌县人民政府同意,新昌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9月1日起,将根据天气和空域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4年9月1日—9月30日;
二、作业地点: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新昌小将镇里东村1号作业点、新昌沙溪镇新宅村2号作业点和沃洲镇沃洲村3号作业点,有效范围为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三、作业使用设备:BL—1A型人工增雨火箭;
四、如果发现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五、意外情况请与新昌县公安局或新昌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110或86939981,15355859509,联系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182号。
新昌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内容来源:我爱新昌)
作者: 编辑:傅一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