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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又一地购房消费券来了,先报先得

2024-05-16 15:34

来源: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汽车大宗消费回流,释放消费潜力,助力绍兴新昌县经济稳进提质,结合《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及新昌实际,研究制定新昌县汽车消费(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新一轮汽车消费(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即将开始,本次限额500万元,先报先得,额满为止。

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6日(含)-6月30日(含)

活动对象  

在我县购置7座以下(含7座)新乘用车辆(非营运)的单位和个人,可享受消费补贴。

补贴标准

按购置新车的开票金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下同)分五档补贴:

5万元(含)至10万元:补贴2000元;

10万元(含)至15万元:补贴3000元;

15万元(含)至20万元:补贴4000元;

20万元(含)至30万元:补贴5000元;

30万元(含)以上:补贴6000元。

参与以旧换新的每辆额外补贴1000元。

申请流程及相关要求

补贴申领流程  

1.消费者购买汽车。

2.汽车销售企业收集购车者身份证、购车发票、以旧换新凭证、新车行驶证、购车者银行账号、开户行等材料复印件提交商务局审核。

3.商务局审核通过后,补贴拨付至购车者账号。

申领相关注意事项  

1.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发票日期和以旧换新凭证日期,均要求在活动期内,即 2024年5月16日(含)-6月30日(含)。

2.本次补贴不可与国家级汽车消费补贴同享,但可与省级补贴同享。

3.参加以旧换新需提交本人名下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发票或报废证明,作为申领凭证。其中报废证明以车辆报废公司提供的盖章版本为准,消费者可在车管所进行车辆注销后自行联系报废公司,或通过“浙里办”APP对车辆进行线上注销和报废公司上门预约。

参加企业

(内容来源:新昌商务)

作者: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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