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本院公开曝光以下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与举报。
举报电话:0575-86085110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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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05
06
07
08
0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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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3
特别提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将会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越牛新闻综合自新昌法院)
作者: 编辑:沈洁
为维护法律尊严,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本院公开曝光以下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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