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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也要“适老化”

2021-09-02 09:39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部分药品说明书存在字号过小的情况,对于广大患者尤其是中老年患者来说,在安全、合理用药方面存在一定不便。”近日,国家药监局在答复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276号提案时指出,将进一步研究规范药品说明书相关管理,持续提高药品说明书的可读性。

药品说明书是载明药品重要信息的法定文件,是选用药品的法定指南。由于内容较多,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在巴掌大的纸上密密麻麻印满文字。看似该有的信息一样不少,实际上可读性不强,老年人即使戴上老花镜,也很难看清楚。

作为患者获取药品相关信息最直接的方式,药品说明书信息辨识度低不仅给中老年群体造成不便,更直接影响用药安全。同一种药品,不同药企的产品往往单位含量不一,服用片数和次数也不同。如果不能看清楚说明书,单凭老经验服药,很容易带来风险。

眼下,公共服务“适老化”问题引发关注。同样,药品说明书也需要进行“适老化”改造,帮助老年人更为便捷地识读药品信息。首先,统一规范字号。去年征求意见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拟规定“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文字高度不得小于3毫米”。有关部门不妨参照这一规定,也给药品说明书的字号立个规矩,明确下限,以提高药品说明书的可读性。其次,用好信息手段。去年6月,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意见,提出在药品包装标签上印制说明书二维码。患者可以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获取电子版说明书,并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说明书的字体大小。这一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借鉴。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拓宽信息服务外延,包括增加语音播报功能,将药品重要信息制作成短视频等。

作者:张淳艺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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