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公交车过了站要求司机停车未遂,竟抢夺方向盘,差点酿成大祸。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4月9日《绍兴日报》)
王某或许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越城区抢夺方向盘获刑的第一人,但这样的“第一人”显然并不光彩,而且她也为自己的过激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今,想必她会非常后悔当天的所作所为,但世界上哪有后悔药呢?
王某受到法律的严惩,是其咎由自取,但这不仅是给王某的警钟,也是给我们所有市民的一记警钟。想一想,生活中难免有坐错公交车或坐过站的时候,面对这样的错误,完全可以一笑而过,毕竟这又没有危及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何必大动干戈呢?而且,即便坐过了站点,那错误也是自己造成的,将怒火撒到公交车司机身上,毫无道理可言。更不用说,辱骂司机甚至动手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迟早会受到法律惩处,谁都不应抱有侥幸心理。
同时,诚如承办法官所讲,遇到类似情况时,公交车司机也要保持克制,必要时报警解决。这话说得非常好!公交车毕竟是公共交通工具,公交司机有责任保障所有乘客的生命安全,这客观上要求公交司机必须保持冷静和清醒,牢牢为乘客掌握好方向盘,绝不能意气用事与乘客互怼,而危及全车乘客生命。
当然,有条件的地方还应为公交车安装司机隔离装置,实现公交车司机与乘客的“物理隔离”,减少他们之间可能的冲突。 (赵连卿)
作者:赵连卿 编辑:王颖